SSCI Q1 · Policy Sciences (Springer) · CC BY 4.0 · 2026 年 8 月

政府何时、以何种方式成功推行电子投票?三十五个经合组织国家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Jieqiong Wu, Julius Felix Gmeinwieser · Policy Sciences · 2026 · DOI: 10.1007/s11077-026-09622-y
原题:When and how do governments succeed in introducing electronic voting (e-voting)? A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QCA) of 35 OECD countries
Open Access 新颖度 0.70

🧒 初中生也能看懂的版本

① 研究背景(为什么要做?)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现在几乎什么事都能在手机上办——查成绩、买车票、交水电费——唯独投票选举,在大多数国家还是要跑到投票站,用一支笔在纸上打勾?

电子投票的技术其实早就有了,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算起已经发展了将近六十年。可是全球推广的速度出奇地慢:在全国性选举或公投里使用电子投票的国家,2013 年是 14 个,到 2024 年也才 28 个。有的国家做得很好,比如爱沙尼亚,全国选民都能在网上投票;有的国家试了一下就叫停,比如奥地利在 2009 年直接宣布试点无效;荷兰则因为安全问题退了回去。

这就出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同样是发达国家,为什么有的能把电子投票做成,有的做不成?过去的研究大多是讲一个国家的故事——爱沙尼亚怎么成功、尼日利亚遇到什么困难——很少有人把几十个国家放在一起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些条件的组合决定了成败。这篇论文就是来补这个空白的。

② 研究问题(要回答什么?)

论文的核心问题只有一句: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一个政府能成功推行电子投票?但要回答它,作者先得解决一个更基础的麻烦:什么算成功?

这个问题没听上去那么简单。一个国家立了法但从没真正用过,算成功吗?一个国家试点效果不错但两年后就停了,算成功吗?作者借用了公共政策学者麦康奈尔的框架,把成功拆成三个方面:程序上有没有合法的法律基础,项目上有没有真的落地、投票率有没有提高、有没有出安全事故,政治上民众愿不愿意持续用网络和政府打交道。三方面都做到叫完全成功,做到两个叫部分成功,只做到一个叫部分失败,一个都没有叫完全失败。

还有一个观念上的转弯很关键:作者认为“没有推行电子投票”不一定是失败。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条件根本还没准备好,选择不推,反而可能是一种明智的克制。所以论文同时研究了“成功推行”和“成功地不推行”两条线。

③ 研究方法(怎么做的?)

作者研究了 35 个经合组织国家。原本有 38 个,韩国、哥伦比亚和美国因为数据缺失被排除了——作者自己也承认,少了美国是个不小的遗憾。

他们用的方法叫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名字很唬人,但道理可以用做菜来理解。传统的统计方法像是在问:“多放一勺盐,菜会好吃多少?”——它关心每种配料单独的平均效果。而这种方法问的是:“哪几种配料组合在一起,能做出一道好菜?”它承认三件事:第一,好菜的做法可能不止一种(比如川菜和粤菜都好吃);第二,做成功的条件和做失败的条件不是简单的正反面;第三,配料只有搭配起来才有意义,单看一种没用。

作者挑了四种“配料”:技术基础设施(网络够不够好)、人口老龄化程度(社会里会用数字工具的人多不多)、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以及两项制度条件——行政单位之间的法律牵扯程度选举管理机构是否独立于政客。最后一项背后有个很妙的说法叫“中间人悖论”:政客可能反对电子投票,因为公众参与一多,他们作为中间人的影响力反而下降了。

④ 结果(发现了什么?)

先看总体:35 个国家里有 57% 达到了某种程度的成功。但没有任何一个条件是必需的——也就是说,不存在“少了它就一定做不成”的单一因素。作者一共找出了六条通向成功的路三条通向失败的路

六条成功路径可以归成三类故事。

区域先行者
日本 · 冰岛
独立选管 + 数字基础好
小步快跑型
墨西哥 · 瑞士
地方分权 + 民众信任高
昙花一现型
英国 · 爱尔兰
中央推动 + 缺乏迭代

第一类是“区域先行者”,代表是日本和冰岛。共同点是选举管理机构独立于政客,加上社会的数字准备度高。有意思的是日本: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其实很低,但这没有拦住电子投票——因为日本的选举是地方办的,而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要高得多。这说明信任不是一个笼统的数字,得看是对谁的信任。

第二类是“小步快跑型”,代表是墨西哥和瑞士。这两个国家都是地方高度自治,靠一个个地方试点慢慢往外推。墨西哥从 2005 年开始先给海外公民用,再扩到部分选区,最后进入全国选举。瑞士的 26 个州各自试。它们的共同底色是民众信任度较高,这让试点即使出问题也扛得住。

第三类最值得警惕,叫“昙花一现型”,代表是英国和爱尔兰。两国都由中央强力推动,也确实短期做成了——英国 2002 到 2007 年做了一系列试点。但一旦选举委员会认为复杂度和安全风险不可接受,项目就停了,之后再没重启。英国的民众信任度只有 27%,远低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

失败的三条路里,最刺眼的一条作者叫它“制度好、社会不行”:葡萄牙和以色列的制度条件其实相当有利,但葡萄牙老龄化太严重(65 岁以上占 24.1%,年轻人只占 12.8%),以色列则是民众信任太低。第三条路是希腊,五个条件全部朝不利方向——作者称之为“完美的受害者”。

⑤ 讨论(这些发现说明什么?)

作者做完主分析后,专门去看了两个“不听话”的国家,这部分特别有启发。

芬兰本该成功却失败了。它在 2008 年市政选举试点电子投票,因为操作说明不完整,将近 2% 的电子选票没有被记录下来,之后就叫停了。而条件几乎一样的瑞士也出过事——2019 年因为安全漏洞暂停了四年——但瑞士的做法完全不同:它重新设计了试点框架,请了独立专家,理清了联邦和州的责任,收紧了技术规则,然后把试点规模限制在选民的 10% 以内谨慎重启。

同样是摔了一跤,一个爬起来接着走,一个就此不走了。作者由此提出:真正决定长期成败的,可能是一个原本没被纳入模型的东西——政府的持续承诺和从挫折中学习的能力

反过来,意大利本该失败却部分成功了。原因是它的电子投票和欧盟的数字化议程绑在一起,有明确的外部动力;而条件类似的希腊和捷克,则一直被网络安全、成本、投票保密这些顾虑卡住。

另一个更深的启示是关于中央推动和地方试验的差别。英国和爱尔兰的失败说明:中央的政治决心足以让项目启动,却不足以让它扎根。而墨西哥和瑞士的地方试点提供了反复学习、反复调整的机会,也在这个过程中一点点积累了合法性。

⑥ 结论(最终结论 + 启示)

这篇研究给出的最重要结论是:电子投票能不能做成,从来不取决于某一个条件,而取决于条件之间的搭配。

与作者原本的理论预期相反,即便行政法律关系纠缠、即便选举管理机构受政客影响,电子投票依然可能被推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更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网络基础设施打得牢不牢,民众信不信任政府,社会里会用数字工具的人多不多。

还有三点值得记住。第一,早年在数字化和公众信任上的投入会形成路径依赖,为后来的电子投票打开机会窗口。第二,启动和扎根是两回事,中央的决心能让项目上马,但持续的学习和调整才能让它活下来。第三,不推行不等于失败——当社会条件尚未成熟时,克制本身可能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政策选择,是对过早创新的一道防线。

🎓 专业 IRMaD 结构解读

I. Introduction(引言)

电子投票(e-voting)作为电子民主的基石,在过去三十年间伴随信息通信技术扩散经历了所谓的“第二春”(Trechsel et al., 2016),但全球采纳呈现显著的不均衡:在全国选举或公投中使用电子投票的国家数从 2013 年的 14 个增至 2024 年的 28 个(IDEA, 2023),同时奥地利的合法性争议与荷兰的安全问题构成反向案例。

既有文献的结构性缺口在于研究单位:绝大多数成果是单国经验研究——爱沙尼亚(Ehin et al., 2022)、非洲国家的技术与社会挑战(Adeshina & Ojo, 2020)、亚洲的基础设施与信任问题(Samihardjo & Lestari, 2021)——跨国的结构性解释严重不足。

本文提出三项贡献。其一,概念化:改造 McConnell(2015)的政策成功框架(PSF),建立一套可操作的电子投票成败量表,并应用于 35 个 OECD 成员国。其二,解释框架:整合 Schedler 等(2003)的综合电子政府模型(CEM)与 Wu(2024)的政策成败解释框架,锁定宏观层面的结构性条件。其三,方法:以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刻画条件组合与结果之间的集合关系。论文明确指出,推行失败可被重新理解为“不推行的成功”,这一镜像设定是全文概念创新的枢纽。

I. Theoretical Framework & Hypotheses(理论框架与假设)

结果集的构建基于 PSF 的四属性:过程(process)、项目(programmatic)、政治(politics)以及贯穿三者的时间耐久性(temporal endurance)。作者据此把电子投票成败聚合为四级:完全成功、部分成功、部分失败、完全失败——三维度全中为完全成功,中两项为部分成功,仅中一项为部分失败,全不中为完全失败。

维度成功判定标准失败判定标准理论依据
过程存在支持电子投票的法律框架,且采纳后合法性未受损从未建立任何法律框架通过型合法性(throughput legitimacy)
项目投票率提升、实施程度高、安全事故极少、少有中断试点或项目从未启动政策工具与目标群体行为改变
政治高比例公民通过互联网与公共机构互动且意愿随时间上升该意愿停滞(即便初始水平高)公民对电子政务技术的信任
时间合法性维持、实施连续、数字互动意愿持续横切前三维度

解释条件取自 CEM 的结构性条件(政治环境、技术发展、法律、社会态度),并映射到 Wu(2024)框架的社会与制度两个维度;个体与政策实质维度因宏观取向与数据可得性被排除。

条件缩写方向性预期理论机制
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TII正向宽带渗透率是电子政务交付的前提(Mpekoa & van Greunen, 2017)
社会老龄化AGE负向年长世代数字素养偏低,扩大数字鸿沟
公民对政府的信任TRG无方向预期既有证据相互矛盾(Li 2021 与 Torres et al. 2005)
行政单位间法律互依度低LEI正向联邦制的互联互通障碍阻碍统一实施(Kuhlmann & Bogumil, 2021)
选管机构不受政客影响POI正向中间人悖论:政客担忧公民参与稀释其影响力(Mahrer & Krimmer, 2005)

M. Materials & Methods(材料与方法)

R. Results(结果)

路径组态典型案例解读
成功 1POI · TII · ~LEI · ~TRG日本区域先行者:地方办选举且政治绝缘,中央信任低不构成障碍
成功 4POI · TII · LEI · TRG冰岛区域先行者:单一制降低协调成本,高信任支撑改革
成功 2~LEI · TRG · POI · ~AGE墨西哥小步累积:从海外选民到部分选区再到全国
成功 3~LEI · TRG · ~POI · AGE瑞士小步累积:26 个高度自治州的本地化试验
成功 5LEI · ~POI · ~AGE · TII · ~TRG英国昙花一现:2002–2007 试点后终止
成功 6LEI · ~POI · ~AGE · ~TII · TRG爱尔兰昙花一现:2000 年启动采购,因安全与成本停摆
失败 1LEI · POI · AGE · ~TII葡萄牙制度有利但社会条件不利
失败 2LEI · POI · ~AGE · TII · ~TRG以色列唯独信任不足即可阻断
失败 3全部条件朝不利方向希腊完美受害者:结构与社会同时不利

a / D. Discussion & Conclusion(讨论与结论)

🧠 IRMaD 思维导图

I 引言 R 研究问题/假设 M 方法 R 结果 a 讨论 D 结论
mindmap
  root((电子投票的成败组态))
    I 引言
      六十年技术十年停滞
      全球采纳高度不均
      既有研究多为单国叙事
      缺乏跨国结构性解释
    R 概念与条件
      政策成功框架四维度
      过程 项目 政治 时间
      不推行也是一种成功
      五个结构条件
    M 方法
      三十五个经合组织国家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等效性与非对称因果
      一致性阈值放宽
      PRI 高于零点五
    R 结果
      五成七案例部分成功
      无任何必要条件
      六条成功路径
      三条失败路径
      信任需分层测量
    a 讨论
      区域先行者日本冰岛
      小步累积墨西哥瑞士
      昙花一现英国爱尔兰
      芬兰止步瑞士重启
    D 结论
      组合而非单一条件
      启动不等于扎根
      克制也可能是明智

图:本研究的 IRMaD 思维导图。蓝色 I 引言;橙色 R 研究问题;绿色 M 方法; 橙色 R 结果;紫色 a 讨论;红色 D 结论。